(加央26日訊)玻璃市總警長拿督蘇麗娜指出,從4月1日國門開放至5月19日,當局共逮捕114名偷渡客,他們每人都曾付出1000至2000令吉的帶路費給陸地舵公。
她說,114人中,94人是緬甸人、1名印尼人、6名泰國人及3名本地舵公。
蘇麗娜接受“馬新社”專訪時指出,從警方所獲得的情報顯示,陸地舵公與偷渡客達成協議,前者會收取每名偷渡客約1000至2000令吉的帶路費。
她說,舵公作案模式一般上是由一個人,帶著偷渡客從馬泰邊境進入我國,接著再由其他人將偷渡客送到全國各地。

她透露,州內有數個地點,被警方鑒定為舵公使用的“熱點”,即玻璃市港口、烏當河及雙弄海域,陸地則是通過巴東勿刹的甘蔗芭、馬打亞逸墾殖民區的橡膠園、巴東勿刹火車路及其他邊境地區。
她說,那些涉及偷渡的嫌犯,會在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670法令)26A條文下被提控,若罪成可判處不超過15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她勸告民眾,別幫助偷渡客,如提供庇護和保護他們,包括電召車司機,別提供服務將偷渡客從邊境地區帶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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