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佳日星指出,州政府已與浮羅布隆垃圾場管理方提出共同協議,終止營運權。
他今早在檳州議會口頭詢問環節,回答馬章武莫區州議員李凱倫提問,有關浮羅布隆垃圾場失火一事,州政府是否有采取行動時,這麽說。
他說,政府已致函給管理方,對方也已回函表明同意終止合約。


他指出,該垃圾場是在今年1月12日開始發生火災,涉及範圍為16英畝。
“根據消拯局的調查,失火原因主要為天氣炎熱及垃圾多,而垃圾場管理方也沒有遵守營運標準作業程序。”
他指出,州政府在火災中面對嚴重損失,包括地方政府的羅厘損壞丶國能發電廠被破壞及修複場地費用共5950萬令吉,因此目前正在與管理方商討賠償情況。
他也說,在此事故中,州政府面對88萬8229令吉的損失,其中賠償給受影響家庭11萬5000令吉將由州政府承擔丶檳島市政廳將承擔資源協助費用2萬7400令吉及人力費用4萬9000令吉,至於威省市政廳協助滅火的75萬829令吉費用,則將向管理方索償。
他說,在解約過程中,管理方同意繼續營運垃圾場,直到地方政府接手,整個過程大約需要2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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