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組(網絡與多媒體)蘇敬涵警長強調,霸淩事件中,肢體接觸可觸犯刑事罪,言語霸淩會鼓勵受害者進行民事訴訟。
他直言每個人底線不同,不能以“開個玩笑”輕易帶過。

他以實習生遭霸淩墜樓為例,指當醫生弟弟也曾經曆。他建議,當面對別人故意挑釁,最好應對方法是置之不理。
他說,若遇到職場霸淩就向上司投訴,若孩子或青年遇到霸淩問題,父母與老師要采取行動。
他昨日出席民政黨“防詐達人2”線上與線下分享會時,這麼說。
他要求大眾,不要小看其嚴重性,尤其是許多受害者承受不住,過度壓抑就會跑去自殺或自殘。
他舉例,有時孩子在學校被欺負,回家向父母投訴時,父母會以別人不過是“開玩笑”,要小孩別放在心上,甚至,霸淩者也會帶著“開個玩笑”心態,實施霸淩事件。

自認沒什麼大不了
“許多學長會在新學年報到時惡搞新生,但他們也曾經是受害者,詢問為何不停止這種行為時,他們僅回答本身也經曆過,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就連校方也置之不理。”
他強調,類似不良風氣應被斬斷,而不是重複事件,導致惡性循環。
他舉例,有些學校男生熱衷“阿魯巴”,即抓住受害者將兩腳分開,去磨柱子或大樹,或去拉女生裙子,這也都算是霸淩行為。
他也說,人生並非僅是學業、事業、感情等,當陷入僵局時需懂得向身邊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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