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8日訊)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佳日星強調,根據食肆條例,地方政府沒有權力設定營業時間,因此,不能指示食肆店或餐廳縮短營業時間。
“如果有計劃要縮短食店的營業時間,則必須先修正食肆條例。”

他是檳州第14屆第5季第1次立法議會上,針對柏瑪當巴西州議員法伊茲詢問,州政府是否有計劃縮短食店的營業時間,以減少可能發生的社會犯罪活動時,如是回應。
佳日星說,檳州每年平均接待遊客量很高,縮短營業時間將對州內旅遊,尤其是飲食業帶來負面影響。
他說,州政府通過地方政府,時常關注州內涉及犯罪活動的社會課題。
“在檳州縮短食店營業時間,以減少社會犯罪活動的規劃方面,目前還處於討論及研究階段,以全面了解實施後對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他也說,為了防範犯罪活動及社會問題,地方政府及警方將一起進行防範罪案巡邏,以及在犯罪熱門展開監督,以控制州內不健康活動及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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