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讯)网传有男孩在玻璃市港口甘榜柏拉港吉浪的小河遭鳄鱼吃掉,警方于今日发文告否认此事,并指所谓的鳄鱼其实是一条巨蜥。
社交媒体流传出一则影片,内容显示一个神似鳄鱼的爬行动物,在甘榜内的海鲜餐厅附近的河流爬行,更有留言传出,指在昨日中午12时,有一名10岁男童被鳄鱼拖曳到河流。
加央副警区主任芭依雅发告指出,警方接获有关该则视频的投报,并在调查及看过该则影片后发现,被声称为鳄鱼的爬行动物其实是一条四脚蛇。
“警方目前仍未接获有小孩被鳄鱼吃掉的投报,玻璃市港口消拯局也未接获相关投报。”
他说,警方联繫上甘榜柏拉港吉浪的乡村发展和治安委员会主席,对方否则此事发生在其甘榜。

“民众受促不要再转发该则影片及新闻,以避免溷淆人民。”
他促请民众,在分享前,可先调查照片、影片或新闻的真伪。
他劝告民众,不要受到假新闻的影响,也不要随意转发,否则将在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下,被调查。
在刑事法典第505条文罪成,可被罚款或判监禁不超过2年;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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