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7日讯)威省市议员陈治中指出,在路面装置反光道钉课题上,槟州公共工程局独立进行,不需通过州政府或市政厅的批准。
“州内一些道路,是属于公共工程局管辖和他们的管理权限。反而是马华未弄清楚情况,就作出指责误导人民,指这是市政厅批准。”

他今日发文告,反讽马华若真正为民,不该只靠报章宣传,而是用行动去解决问题。
他说,市政厅已在上周会议,向公共工程局提出反对,指一些地区不适合安装,但当局以安全为考量,坚持安装反光道钉的立场。
“不过,工程局有要求,市政厅交上反对信件,该部会再进行研究。”
他说,其实一些课题非讲两句话就能解决,须以行动去做,或需时去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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