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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局官员乔装上门调查 商家拒绝出售食用油被对付
(居林17日讯)民众投诉商家拒绝出售1公斤包装食用油,贸消局官员乔装成顾客上门试探后,充公商家店内所有的包装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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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贸消局主任阿凡迪指出,贸消局官员是在接获民众投诉后,于今早10时30分前往居林县1家杂货店检查,官员先是乔装成顾客上门购买1公斤包装食用油,而商家则表明目前包装食用油缺货,仅有3公斤至5公斤装食用油。
“官员在进行检查后,在店内储藏室发现还有28包1公斤包装食用油,而商家也承认,仅将有关包装食用油出售给熟客。”
他今日发表文告这么说。
他说,根据条例,食用油是统制品,由政府管控供应量及售价,因此官员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16(1)(b)条文下,即拒绝出售合理数量的1公斤包装食用油,展开调查,并充公所有包装油。
他指出,在此法令下,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商家企业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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