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4日訊)一艘C牌拖網漁船,因採用網洞38毫米以下的拖網作業,4名泰國籍舵手和船員被海事執法機構逮捕調查,同時船上的1噸海產也被充公。
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主任諾阿芝麗燕蒂今日發文告說,巡邏艇在本月22日晚上9時,於鉛縣沙拉港海域西部8.5海裏處巡邏時發現該船隻。


她說,船上的4名舵手和船員持有合法文件,但他們觸犯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即使用網洞38毫米以下的拖網。
她指出,在該條文下提控,船主會被控上法庭,罪名成立會面對不超過2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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