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中间人以鱼获量定价 收购价与市价 可差3倍
(双溪大年28日讯)“中间人犹如决定我们收入的一方,因为他们会根据我们(渔民)整体所得鱼获,来决定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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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在傌莫瓜拉瑟甘当卡兰的渔民尤斯马尼(42岁)指出,这样的问题长期困扰渔民,也让渔民的生活犹如“做一天,吃一天”;这也是国内约9万名地方小型渔民在渔业领域中被剥削的实况。
“若收成少,中间人就会提高收购价,但收成多,收购价就被压低。”
另一名渔民再迪叻扎(31岁)指出,基于他没有船隻执照,无法自己销售鱼获,只能用中间人服务。
“我们无法享有补贴和渔民生活津贴(ESHN),因此每天的鱼获都卖给中间人。”
他透露,中间人的收购价有时候比市价低了3倍,如马鲛鱼(Ikan Tenggiri)的收购价是每公斤25令吉,但市场售价是45令吉。
“中间人以批发的方式,每公斤18至20令吉收购所有螃蟹,但之后分等级销售,最高每公斤是60令吉。”
佐哈里卡欣(48岁)则说,中间人或批发商的获利幅度太多,主要是因为一直都没有执法单位监管。
在玻璃市港口,当地渔民指出收购商的价格,自4年前都没有改变。
当地渔民末拉菲(45岁)告知,一公斤的甘望鱼,中间人出价每公斤10令吉收购已多年,若是体积比较小的鱼,则收购价只是4至5令吉。
“只有虾和螃蟹的收购价有涨一点,但在玻璃市港口,虾子和螃蟹的收成已减少,因为当地的海洋生态已被捕捞裂痕蛤蜊(Siput Retak Seribu或俗称啦啦)的外来渔民所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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