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方申请撤控未有结果 添仁奈都涉毒案 展810过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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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方申请撤控未有结果 添仁奈都涉毒案 展810过堂

    (大山脚30日讯)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巴硕伯打马州议员添仁奈都被控使用毒品案,因辩方还未接获申请撤销控状的结果,案展8月10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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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方代表律师杜鲁凡德兰在庭上说,辩方早前已提出撤控申请,但至今仍未接获控方的答复;主控官沙菲克副检察司回应,申请撤控的结果尚未出炉。

    添仁奈都在结束过堂程序后离开法庭时,对在场媒体竖起大拇指

    沙菲克也要求推事择定下一次上庭日期,如果届时申请撤控仍无结果,法庭可以直接择定审讯日期。

    推事议决案展8月10日再过堂,同时,也批准律师要求被告下次无需出庭的申请。

    添仁奈都今早9时许在代表律师杜鲁凡德兰陪同下出庭,在结束过堂程序后离开法庭时,对在场媒体竖起大拇指,即上车离去。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1月14日凌晨12时13分,在威中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被发现服用MDMA(3,4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即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的违禁毒品。因此,被告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15(1)条文下被判,并与第38B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服刑后,须守行不少于两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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