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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属多次索贿共1750 前警局主任与下属 双双被控

14日讯)警局主任联同下属多次向同一人讨要共1750的贿金,以不对另一人所拥的罗厘开罚单,2人今日被控时都不认罪后,案件展延至9月1日过堂。

首名被告阿末依不拉欣(62岁)为居林麻坑前警局主任,是一名高级曹长,第2名被告为法乌兹(58岁),警阶为伍长。

2名被告除了被控一项联合控状,首被告还面对一项控状,次被告则还面对4项控状。

首被告被控于2016年7月25日,下午12时56份,在一间餐厅向一名男子(53岁)讨要300令吉。

阿末依不拉欣(左)需以1万2000令吉保释。

次被告被控于2016年3月11日、4月15日、5月12日、6月8日,在一间餐厅向同一名男子分别讨要,250令吉、250令吉、150令吉及250令吉,共900令吉。

上述两名被告也被控在2016年7月1日,在一间餐厅向同一名男子讨取550令吉。

洪春本(左2)在厅外,向法乌兹(右)索取资料。

2人索取贿金的目的,是不对一名印裔男子的罗厘开罚单。

上述控状都是牴触2009年法令第17(a)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第24(1)条文下被罚,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末依不拉欣需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才可保释候审,法乌兹则需缴付1万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才可保释候审。

被告家属不满记者拍摄,多次挥打记者的摄影机及手机。

法官祖莱达指示此案于9月1日过堂,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吉打的里哈阿都苏克副检察司。

2人的辩护律师是洪春本。

家属挥手 以身阻挡 恶言怒怼媒体

记者在法庭外拍摄被告,引起家属不满,不止出言不逊,更动手挥打多名记者的摄影机及手机,以及以身躯阻挡记者的镜头,阻止记者拍摄被告。

被告家属以不逊的语气,质问记者。

另一名女子家属虽没动粗,但是也多次开口向记者开骂。

值得一提的是法乌兹在前往法庭途中不幸遇上车祸,虽然来得及在开庭前出席,但辩护律师则没时间向法乌兹询问详情。

因此洪春本在开庭时向法官申请暂缓提控程序,抓紧时间向法乌兹索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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