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8日讯)吉打州於今早举办州议会,2名反对党州议会在会上提出两个临时动议,但遭州议长拿督佐哈里布拉以提呈天数不足14天,不符合程序拒绝。
首个即时动议由诚信党彭加兰坤洛区州议员拿督依斯迈沙烈提呈,内容与“吉州2次遭遇山洪相关,因吉打州连续两次史无前例发生了山洪,导致民众财务损失及人命伤亡。

依斯迈沙烈担心,如今天气不定,若政府没有采取行动,恐天灾会会再降临。
他说,因此他提呈临时动议的目的,是为了在州议会上讨论山洪的问题,而这事件涉及人民利益,灾难属紧急事件,是符合条规的。
第2项动议由德卡区州议员陈国耀提出,他引用议会常规第18(1)条文,要求议长延後会议流程,好让山洪问题得以在议会上讨论。
佐哈里布拉指出,虽然他们在议会开始前接获这项即时动议,但因为时间过於仓促,因此不给予通过。

他说,根据条规,提呈动议需要再14天前提呈,但若获得吉州务大臣同意,天数可缩短至7天,但若有紧急事件,大臣也赋予权限可在1天前提呈。
对此依斯迈沙烈则反驳,山洪发生於本月4日,州议员是无法在14天前就提出即时动议。
接着,他建议,该动议可在无限期休会前念出,以便纪录在案,这项建议获得批准。
“山洪已经发生了两次,其他地区也有可能是高风险地区。这牵涉民众的利益。我不明白为什麽这项动议会被拒绝。”
朝野议员有支持 有反对
这项动议也导致议会上出现争执,许多州议员也站出来发表意见,有的赞同通过,有的则认为没必要。
祖国斗士党安南武吉区州议员拿督阿米鲁丁引用议会常规第14和18条文,要求议长同意在休会前,让依斯迈沙列念出他原本要提呈的动议。

行动党哥打达鲁阿阿曼区州议员郑瑞隆及公正党峨仑区州议员拿督佐哈里耶站出来,支持通过动议。
另外,在朝州议员,如国阵万拉峇鲁区州议员拿督诺莎比丽娜及伊党双溪里茂区州议员莫哈末阿占,则希望州议会继续进行。
佐哈里布拉认为,距离华玲山洪事件已有2周,期间政府的赈灾工作也做得很好,因此没必要延後州议会流程只辩论这一项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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