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生的,終於發生……
常常在周末,都會聽到,或在社交媒體看到,民眾拍攝飆摩哆族在大路塞車競技的視頻。
每一次,這些視頻在社交媒體曝光後,不少網民的字裏行間都在控訴及要求執法單位采取行動,因為這些飆摩哆族不隻擾人清夢,還危害自己及他人。
尤其是在8少年騎士被撞死案中,新山高庭推翻推事庭判決,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並判處6年監禁刑罰以及罰款6000令吉丶不得暫緩執行監禁刑罰事件後,更多人興中怕蚊型腳車,也怕了飆摩哆族。
但每一次的控訴與要求,隻是換來重複看到檳島甘密山丶敦林蒼佑大道等地,成了飆摩哆族的路,甚至是邊連萊特街也成為賽摩哆道。
執法單位有采取行動嗎?我不能說沒有,但是執法力度,究竟多有效,卻是一個疑問 。
最常見看到執法單位取締摩哆族後,都會懲罰他們推著摩哆走幾公裏路去警局。
但之後呢?是不是全部涉及飆摩哆的人,都提控上庭?然後,取締行動有沒有“頭熱尾冷”?
那些有權力,且應該想辦法解決飆摩哆問題的政治領袖呢?又在忙什麽?
最“經典”看到的,就是吉打州大臣沙努西在參與青少年摩哆騎士活動時宣布,耗資3000萬令吉的雙溪大年摩哆賽車道工程將重啟,並會加速完成 。
有網民要求,那些過著舒適和奢侈生活的領導人為此現象做些事情,減少孩子參與這類會危害自身和他人的飆摩哆活動,但這些日子來他們不斷爭權奪位至看不見國家未來受威脅,因政府並不關心他們的未來。
在檳城發生疑涉及飆摩哆4死3傷的意外,會敲醒這些政治領袖以及執法單位,該執法的時候別手軟嗎?
寫到這,我想起了執法單位一度嚴厲取締的電動滑板車,不到一個月時間,依舊可在市區看到年輕人及民眾,踩著電動滑板車在馬路上嬉戲玩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