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8日訊)吉打州於今早舉辦州議會,2名反對黨州議會在會上提出兩個臨時動議,但遭州議長拿督佐哈裏布拉以提呈天數不足14天,不符合程序拒絕。
首個即時動議由誠信黨彭加蘭坤洛區州議員拿督依斯邁沙烈提呈,內容與“吉州2次遭遇山洪相關,因吉打州連續兩次史無前例發生了山洪,導致民眾財務損失及人命傷亡。

依斯邁沙烈擔心,如今天氣不定,若政府沒有采取行動,恐天災會會再降臨。
他說,因此他提呈臨時動議的目的,是為了在州議會上討論山洪的問題,而這事件涉及人民利益,災難屬緊急事件,是符合條規的。
第2項動議由德卡區州議員陳國耀提出,他引用議會常規第18(1)條文,要求議長延後會議流程,好讓山洪問題得以在議會上討論。
佐哈裏布拉指出,雖然他們在議會開始前接獲這項即時動議,但因為時間過於倉促,因此不給予通過。

他說,根據條規,提呈動議需要再14天前提呈,但若獲得吉州務大臣同意,天數可縮短至7天,但若有緊急事件,大臣也賦予權限可在1天前提呈。
對此依斯邁沙烈則反駁,山洪發生於本月4日,州議員是無法在14天前就提出即時動議。
接著,他建議,該動議可在無限期休會前念出,以便紀錄在案,這項建議獲得批準。
“山洪已經發生了兩次,其他地區也有可能是高風險地區。這牽涉民眾的利益。我不明白為什麽這項動議會被拒絕。”
朝野議員有支持 有反對
這項動議也導致議會上出現爭執,許多州議員也站出來發表意見,有的讚同通過,有的則認為沒必要。
祖國鬥士黨安南武吉區州議員拿督阿米魯丁引用議會常規第14和18條文,要求議長同意在休會前,讓依斯邁沙列念出他原本要提呈的動議。

行動黨哥打達魯阿阿曼區州議員鄭瑞隆及公正黨峨侖區州議員拿督佐哈裏耶站出來,支持通過動議。
另外,在朝州議員,如國陣萬拉峇魯區州議員拿督諾莎比麗娜及伊黨雙溪裏茂區州議員莫哈末阿占,則希望州議會繼續進行。
佐哈裏布拉認為,距離華玲山洪事件已有2周,期間政府的賑災工作也做得很好,因此沒必要延後州議會流程隻辯論這一項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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