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9日訊)一名本地民眾在入境泰國時,被當局指他曾在2014年入境泰國後沒有出境紀錄,基於事主無法找回舊護照,最終只能繳付4300令吉罰款,他也被泰國政府列入黑名單3年。
根據網民旺米吉的分享,其友人是在丹諾關卡,被泰國移民局攔截,根據當局的紀錄,該友人最後一次在2014年入境泰國後,沒有出境紀錄。
“我很確定我這位朋友沒有犯法,因為他最後一次入境泰國是跟我一起,當時也一起蓋章出境。”

“我嚐試聯繫了泰國的朋友,被告知該國在更新係統時,出現了上述問題,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必須出示有離境蓋章的舊護照。”
他說,很不幸的,這個友人無法找到舊護照,因此被迫繳付總額3萬5000泰銖(4500令吉的)“滯留”罰款,同時也被泰國政府列入黑名單,3年不可以入境泰國。
帖主也勸告民眾,在入境泰國時,務必攜帶舊護照,避免遇到上述的情況,同時在返國時,務必確保護照有離境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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