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行動黨主席林冠英強調,各州土地依法由州政府執行管理,屬於中央的城鄉規劃局,不能介入州政府在土地上的自主管理權。
“我們(行動黨)遺憾,非穆斯林內閣成員未能捍衛非穆斯林的權益,讓他們在不受幹涉及諸多為難下,獲得州有土地的基本權利。”
他今日發文告說,城鄉規劃局(PLAN)新製定的2022年城鄉規劃發展指南闡明,非伊斯蘭宗教場所日後的規劃,須得到中央土地局的批準。有關指南也闡明,發展商在非伊斯蘭宗教場所的土地規劃上,需提交12A、12B和12C申請表格,以讓州土地局保留該地段使用權,直至中央土地局批準通過為止。
“這項新指南出爐後,已引起社會爭議,同時涉嫌歧視其他宗教,並限製它們的發展,有違聯邦憲法保障下的各項權益,應當馬上送回檢討。”

他強調,土地屬於人民,沒有一個宗教場地應該被邊緣化或受到歧視。以檳州希盟政府為例,自2008年執政以來,為照顧所有宗教不時撥地予各宗教,沒有忽略任何一方。
較早前,檳州政府在威省的峇眼國會選區內,規劃出21英畝的非伊斯蘭宗教地供州內35個非伊斯蘭宗教組織,包括12個佛教團體、13個道教團體、5個興都教、4個基督教和1個其他宗教,興建膜拜場所,而州政府也給予50%土地溢價率(land premium)的折扣優惠,在保障宗教自由上再次領先全國。
“檳政府也把位於蘇格蘭路的昂貴地段,以免費方式撥地作為檳州伊斯蘭法庭大廈,分文未收。這才是真正的做到尊重每個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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