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日訊)一名30歲家庭主婦陷入不存在的貸款騙局,原本要從網上申請貸款,卻誤信老千指示需先轉賬才可批準貸款,最終錢沒有借到,還被騙走了1萬2120令吉的“手續費”。
巴東勿刹警區主任蘇克裏助理總監指出,受害者是在7也31日,在瀏覽網頁時,發現一則借貸廣告,並在網站填下個人資料及聯係號碼。

他說,受害者在8月1日下午3時15分,透過WhatsApp接到一名自稱是貸款公司代理的人士聯繫,指示女子發送個人照片、大馬卡照片和銀行戶頭資料。
他指出,當女子提交資料後,該“代理”理告知其貸款已獲批,並指示女子必須先轉賬數次才可取出貸款,而女子就前後進行5次轉賬,共1萬2120令吉到代理提供的一個銀行戶頭。
他說,女子在被騙走所有存款後,才驚覺自己已陷入騙局,之後就到警局報案。
蘇克裏說,警方使用商業罪案調查局網站semakmule.rmp.gov.my檢查後,發現該詐騙集團使用的銀行戶頭曾有過1次警方投報,並涉及其他受騙者。
他說,詐騙集團的作案手法是透過社交媒體刊登借貸廣告,當有人興趣借貸,騙子就會指示受騙者先支付手續費,才能批準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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