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OKU卡 医生签字收100? 吉卫局:一场误解已道歉
(亚罗士打4日讯)患有各种疾病又行动不便的巫裔男子,为了获得援助而要申请“残疾人卡”,却在政府医院被指示需先缴付100令吉才能获得医生签字证明,吉打州卫生局主任奥斯曼指出是负责人员有误解,院方也已针对错误收取该费用,向病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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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媒”Newswave”的报导,该病人是来自亚罗士打的卡马鲁丁,过去两年因各种疾病必须卧床和以轮椅代步,双手双脚也不灵活。
好心的朋友看到其状况后,就建议他寻求政府部门援助。
卡马鲁丁去了社险机构,后者要求他出示医药报告,于是他到政府医院体检,缴付40令吉获得报告后,获得轮椅和辅助他走路的特制靴子。
另一名邻居则建议他去申请天课(Zakat),但后者要他出示由福利部发出的“残疾人士卡”(Kad OKU),,卡马鲁丁从福利局取得申请表格,但表格是需要他向从过去一直複诊的政府医院医生签字证明。
卡马鲁丁在医生的办事处,被护士告知须先缴付100令吉,取得收据后医生才能盖章签字,卡马鲁丁在妻子协助推著轮椅下,缴付了指定款项,再回到医生办事处以便能取得签名。
针对卡马鲁丁的遭遇,吉打州卫生局主任奥斯曼今日发表文告做出回应,指出院方已联繫了病人,有关事件是因为官员对收费有错误认知,院方也已针对错误向病人道歉,也得到了病人正面的回应。
“我们还会继续给他最好的治疗,院方也会重新再派发针对残疾人士核实证明的收费指南给予在收费柜檯值勤的员工,以确保同样的错误不再重演。”
网媒质问没做检测也收钱?
网媒记者米哈迪雅斯获知此事后,在其报导中质问卫生部为何一位贫病者在没有进行任何医疗检测,只是需要盖章签名而必须付费。
他指出,就连医生盖签文件时,并没有见到卡马鲁丁。
米哈迪指出,难道卫生部是要遏止有人冒充残疾人,还是有其他理由?他认为,这样的做法犹如光天化日的抢劫,事主的太太也必须为此,努力烘焙20个麵包,只是为了获得医生签字盖章证明,让他可以申请“残疾人士卡”。
他指出,到底还有多少或许跟卡马鲁丁一样面对困境的残疾者,因为无法负担100令吉的“签名费”,而永远没有机会获得政府援助。
符合条件 院长或代表 有权豁免费用
吉打州卫生局主任奥斯曼解释,任何人想要向福利局申请“残疾人士卡”,必须获得医生核实,是1982年费用(医药)指令所阐明的要求。
根据该指令,要获得上述的医生证明作为上述用途者,都必须支付100令吉,但若当事人没有能力,则可以由院长或其所委任的代表,依据指令第16(7)所阐明,给予三级病房病人豁免。
至于有明显身体残疾者如断肢或瞎眼,则不会在核实残疾时,收取任何费用。
他也指出,在证实残疾过程需要进行的检测,如听觉、言语、视力、体能、学习障碍或精神等,检查费用都会向进行检测者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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