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9日讯)11名公众涉嫌在食肆和购物中心“禁烟区”,公然抽烟,遭卫生局执法员开罚单对付。
威中卫生局日前出动6名官员,拉队到大山脚和诗布朗再也一带,展开执法行动,并援引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向违令的“烟客”开罚。

槟州卫生局昨日在官方面子书撰文,指7张罚单是在食肆(违反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第11(1)(d)条规)开出;4张罚单则是在购物中心(违反第11(1)(n)条规)开出。
贴文提醒接获罚单者,可去邻近的卫生局办事处缴罚。
任何有关在‘禁烟区’抽烟,或使用电子烟丶水烟(Shisha)的投报,都可拨电:03-88924530(办公时间),或手机WhatsApp丶Telegram或发简讯到010-8608949。”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