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24日訊)在路障拒被警察截查,從威北跨州至吉打,開車與警車展開35公裏公路追逐戰,23歲司機今日被控上法庭時對魯莽駕駛罪名認罪,被判罰款2000令吉。
被告為莫哈末納比爾,為一名散工。
控狀指出,他在2022年8月15日早上11時45分,在威北雙溪賴南北大道路段,在路障處拒絕被武吉阿曼警方交通及調查執法組警察檢查後,一路駕駛至雙溪大年斑鳩灣城鎮,過程中魯莽駕駛,可能導致一人受傷。
有鑒於此,被告的行為已經抵觸刑事法典279條文(危險或魯莽駕駛),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6個月、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納比爾在推事卡萊阿拉茜面前認罪,並以被告已育有2名孩子、妻子沒工作,收入不穩定,和認罪節省法庭資源時間為由,要求輕判。
卡萊阿拉茜之後判決被告罰款被告罰款2000令吉,若無力繳付則需監禁4個月取代。
拉姆拉縣警區主任再迪助理總監早前指出,武吉阿曼警方交通及調查執法組在本月15日在威北雙溪賴收費站展開路檢,警員用手示意駕駛第二國產車alza的被告把車子停下,但嫌犯並沒有遵循,還直接猛踩油門離開。
警車和被告車子,一路從雙溪賴猛追至雙溪大年,整個追逐距離約35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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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準備逮捕時,車內2名巫裔男子下車繼續逃走,但依然被警員逮正,但檢查後,除了司機沒有駕照,車內並無搜出可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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