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行動黨主席林冠英認為,若為了大選而提前提呈財政預算案,那就是大選預算案,並非是國家及人民的預算案。
他說,政府提前3周提呈財政預算案,明顯就是有計劃在11月進行大選,也是在施壓首相拿督斯裏依斯邁沙比裏的舉止。

“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進行大選,並不是為了國家,而是為了自己。人民會判斷,因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他今日出席活動前,在記者會上這麼說。
他說,若純粹為了大選而提前3周提呈財政預算案,是非常不負責任,人民也可判斷,這決定會對人民及國家帶來的利與弊,或是讓個人或政黨“賺到”。
針對巫統在大會中提議尋求國家元首特赦前首相拿督斯裏納吉一事,林冠英認為,在聯邦憲法中,巫統有這樣的權利,但他認為應遵守法律基本原則,因為都是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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