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22歲男子被控強奸女童,今日上庭面控時不認罪,獲準以2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東北縣警方今日在面子書專頁發文告指,被告是在東北縣一帶,強奸女童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76(2)(e)條文與第377(A)條文。

另外,一名25歲男子被控性侵孩童,今日上庭面控時不認罪,獲準以2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被告是在東北縣一帶因觸摸女童私處並性侵,而抵觸刑事法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

同時,一名38歲男子因被控性騷擾婦女,今日上庭面控時也不認罪,獲準以2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被控在東北縣一帶對一名婦女做出猥褻動作,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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