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5日訊)甲必丹鄭景貴第三位太太胡夫人(胡丁娘)古墓被拆除事件,檳島市政廳強調,該廳未接獲有關地段的規劃準證申請,也不曾發出規劃準證給相關地主。
該廳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有關地主曾申請重新挖掘屍體準證(Permit Penggalian Semula Mayat),該廳於3月18日發出有關準證,並要地主遵守相關條件,包括必須要在挖掘屍體前10天給予通知,以及不能在沒有檳島市政廳官員監督下,進行工程。
“不過,令我們感到遺憾的是,地主並沒有準守相關條件,更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於8月28日進行挖掘屍體工程,當時也沒有任何檳島市政廳官員在場監督。”

因此,該廳在9月8日,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97(2)條文(171法令)下,發出沒有遵守挖掘屍體準證通知給地主,地主必須要在接獲通知的7天內,即9月14日前,向檳島市政廳做出解釋。
“若地主沒有回應有關通知,檳島市政廳可以采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將有關申請者(地主)提控上庭。”
擁有138年曆史的甲必丹鄭景貴第三位太太胡夫人之墓,在無預警之下從8月28日開始,陸續進行拆除工作,引起各界震驚及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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