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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年历史古墓被拆除◢ 未发出规划准证 有发挖尸准证 槟岛市政厅:地主不遵守条规
(槟城15日讯)甲必丹郑景贵第三位太太胡夫人(胡丁娘)古墓被拆除事件,槟岛市政厅强调,该厅未接获有关地段的规划准证申请,也不曾发出规划准证给相关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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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厅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有关地主曾申请重新挖掘尸体准证(Permit Penggalian Semula Mayat),该厅于3月18日发出有关准证,并要地主遵守相关条件,包括必须要在挖掘尸体前10天给予通知,以及不能在没有槟岛市政厅官员监督下,进行工程。
“不过,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地主并没有准守相关条件,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于8月28日进行挖掘尸体工程,当时也没有任何槟岛市政厅官员在场监督。”
因此,该厅在9月8日,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97(2)条文(171法令)下,发出没有遵守挖掘尸体准证通知给地主,地主必须要在接获通知的7天内,即9月14日前,向槟岛市政厅做出解释。
“若地主没有回应有关通知,槟岛市政厅可以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将有关申请者(地主)提控上庭。”
拥有138年历史的甲必丹郑景贵第三位太太胡夫人之墓,在无预警之下从8月28日开始,陆续进行拆除工作,引起各界震惊及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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