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可负担房屋沦为劳工宿舍? 垄尾The Stone公寓居民拉横幅抗议
(槟城18日讯)垄尾The Stone公寓居民不满刚入伙不到半年的可负担房屋,竟有部分屋主出租给他人,沦为劳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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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居民于今年4月起拿到钥匙陆续入伙,而有关劳工租客,于6月起陆续入住该公寓。
居民指目前有近40个房屋单位很“可疑”,相信已被出租当劳工宿舍。
因屋内都放置双层床架,且有罗厘司机曾载送多个床褥到公寓卸货。
居民代表已致函给相关政府单位作投诉,他们要求当局尽快采取行动,对付自私屋主。
40多名居民今早在马华垄尾选区协调员崔富章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并拉横幅表示抗议反对。
居民代表罗汉祥指出,自私自利的屋主无视管理层发出的通告,将单位出租给劳工。
他说,有关近40个劳工宿舍单位,分别座落在公寓A和B座。
“我们无法确定是不是外劳,但为数不少的双层床架和床褥,不是外籍劳工的话,也肯定是工厂员工。”
他指出,早前,他们已致函向槟州房屋局、建筑专员委员会(COB)、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作出投诉和求助。
他说,房屋局本月7日回函指,可负担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给他人,只能由屋主本身居住。
“但COB竟口头回复说,为何屋主不能把房屋出租。至于佳日星和杨顺兴方面,至今都没下文。”
居民钟绍明也说, 该公寓70%单位是可负担房屋,在民众申请可负担房屋信函的条例已清楚阐明,不能将房屋单位出租给他人,只能是本身及家人居住。
出席者包括马华槟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黄德亮,及马华武吉牛汝莪选区协调员黄振畅。
The Stone共有1000个单位
垄尾The Stone 公寓分为A和B两座,共有1000个单位,70%单位是可负担房屋,其余30%则是开放单位。
A座楼共有19层楼高,共有188个房屋单位,而B座楼则有28层楼高,共有812个单位。
A座所有单位,都是开放单位,而B座单位大部分都是可负担房屋单位。
该公寓单位面积1000平方尺,有4间房间,即3+1,其中一间是很小间的佣人房或仓库房。
居民说,因是可负担房屋,早前的购屋价是29万8000令吉,目前该公寓的单位,值市价40多万令吉。
崔富章:到底能不能出租?
崔富章指出,州政府在9月30日举办2022年可负担房屋展会之前,应给予明确讯息,屋主在购买可负担房屋后,到底能不能出租给他人,否则对购屋投资者和入住者都不公平。
他说,买屋投资的民众,在购买房屋若无法租出去,恐蒙受损失。至于想有个安乐家园的民众,则被迫与外劳为邻,生活居住环境受影响。
他说,约3周前他陆续接获该公寓居民的投诉,而马华槟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黄德亮,也接到投诉,居民们对于家园沦为劳工宿舍,极为不满。
他强调,房屋局的回函和申请可负担房屋的信函,已阐明可负担房屋不能外租给他人居住。
“但以垄尾The Stone公寓为例,让人感到模糊不清,到底能不能出租给别人住。”
他希望州政府在上述展会举办前,厘清此事。
居民频被问是否有意出租
居民们自今年6月起,频频接获房屋代理的来电和短讯,向他们查询是否有意出租屋子,频密度几乎每周一次,有时一天2次。
居民钟美珍(45岁)指出,截至上周,她本身还是会收到房屋代理的来电询问,是否有意出租房屋单位。
她说,其他居民也遇到类似情况,几乎每周收到一通来电或短讯,有时是来自不同的房屋代理。
“房屋代理指每月租金是1000令吉至1200令吉左右,尽管我已多次拒绝不出租,但查询电话仍没停止过。”
她指出,代理声称是出租给公司及企业的高层人员居住,但到时候真正入住的租户是谁,还是未知数。
她说,她不解这些房屋代理如何取得该公寓住户的电话,公寓管理层指不曾把居民电话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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