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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大耳窿 恐吓 泼漆 追债 2男认罪 判罚2万4600
(亚罗士打22日讯)受大耳窿僱用上门追债,2名男子恐吓欠债者和向欠债者住家泼漆,最终被警方逮捕,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被判罚款2万4600令吉,即每人各罚1万2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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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今天在警方的扣押下,到亚罗士打第2及第3推事庭面控。
两名被告莫哈末纳因(38岁)及阿斯马迪(41岁)面临4项控状。
首2个控状在第2推事庭展开,控状指出,2人被控到一人住家泼漆,导致屋主损失500令吉。
另一宗控状指出,2人被控刑事恐吓50岁女子,即四处张贴通告警告女子必须还钱。
上述两宗控状是于本月10日,下午2时28分至29分,在德莎安葛里园发生。
另外,2人在第3推事庭面临2项控状,他们被控于本月10日下午2时11份在笼呀路,向一间住家泼漆,导致屋主损失3000令吉,接着再被控刑事恐吓一名欠债者,即四处张贴通告警告男子必须还钱。
.2人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或恶作剧),可在第34条文同读,以及牴触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4宗控状2人皆认罪,第2推事庭推事西蒂诺希达雅指示2人,每宗控状罚款3000令吉,第3推事庭推事莫哈末祖指示每人罚款6300令吉。
如果他们无法缴付罚金,则需监禁18个月代替。
主控官是阿斯马占里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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