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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总警长:出国担心误食大麻 返国前 先自行尿检
(加央29日讯)玻州总警长拿督苏丽娜提醒国人,若到一些允许使用毒品的国家,回国前可先进行尿检,避免食用大麻后,回国时被执法单位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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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一些食品可能含有大麻成分,如果入境我国时进行尿液检验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属违法行为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
她说,国人应该避免在国外吸毒及使用含有毒品的食品,同时也需小心一些食物,因这些食品有可能含有大麻成份。
她透露,大麻内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可残留在体内大约一周或一个月。
“这依据个人体质而定,而根据我国卫生局的标準,只要50ng/ml的大麻残留在身体就无法过关,当局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展开调查。”
她说,执法行动不只在边境展开,也同样会在玻州内同步进行。
此外,她透露,从今年1月至8月之间,当局在巴东勿刹边境,取缔255名吸毒者、亚娄218吸毒者和加央711吸毒者,总共1184名吸毒者落网。
她说,警方不会进行随机检查,而是根据合理怀疑对嫌疑人进行尿液检查。
她指出,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1A(1A)条文下,警方可以对嫌疑人进行尿检。
她说,玻州目前有1184人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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