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指出,该党修改党章是针对该党的国州议员,非针对党员。他也形成,三番四次违背党意的议员,如同敌对阵线议员,若党不开除,犹如与敌人同眠。
他说,如果该党议员一而再违背党意,表现得与国阵、马华、国盟议员无异,那岂不是肉里的一根刺吗?
行动党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党章的建议,未来该党国、州议员或上议员,若没遵照党意,经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核准后,将被终止党籍。

该党此次是在其党章第3章第3条文后,增加第4条文;并在党章第12章第9条文(I)项之后,增加(J)项,以符合反跳槽法令的原则和精神。
行动党日前在代表大会上,以632票对2票通过了修改党章的提案。
林冠英今午到车水路斗母宫庙膜拜九皇大帝后,被询及2票反对票时,如是回应。
他说,该党秘书长陆兆福已说得很清楚,且这项提案获党代表通过,需被尊重。
他强调,若要杜绝“政治青蛙”,就必须这么做。
“否则一些讲话像政治青蛙,看起来像政治青蛙的议员,仍不被认为是政治青蛙,但其实他们就是政治青蛙。”
第4条文为:任何在马来西亚担任民选国会下议院议员、受委国会上议院议员或民选州议员之本党党员,一旦没根据党章第12章第9条(J)项 遵照党意,可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核准下,终止其党籍。
(J)项则为:“(J)中央执行委员会可向在大马担任民选国会下议院议员、受委国会上议院议员或民选州议员之本党个别或全体党员下达明确党意。除非秘书长另有决定,所有在此条文下传达的 党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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