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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前争孩子案 警方已录7人口供
(北海5日讯)学校前争孩子案;警方已完成录取男女双方共7人的口供,9岁受害女童目前与母亲身在雪兰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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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北警区主任莫哈末拉兹助理总监,今日在记者会,受询此案进展时说,警方已录取女童、女童母亲、舅舅、女童的公公和当时开车的司机口供。
“警方同时也录取了女童的祖父与祖母的口供。”
他透露,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此案。
“女童现与母亲身在雪兰莪,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目前仍在法庭审理的阶段。”
社交媒体上周流传两则视频,指在威北甲抛峇底一所国小前疑似发生掳走9岁女童案,实际上是一对夫妻在争夺孩子。警方随后也发文告,澄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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