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公民权办公室呈内政部 逾3千宗无国籍仍待审批
(槟城13日讯)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指出,2013年至今,槟州公民权办公室处理的无国籍个案,还有3042宗仍等待内政部审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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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从2013年至今,无国籍个案申办到国籍的成功率仅5%至10%,大部分的申请个案,都被内政部在没有给予任何理由下驳回。
“这样的待遇对多年来申办国籍人士来说,是很残忍的,没有身分证,在生活上是多麽困难。”
他促请内政部根据个别个案去审批,而不是不看缘由的一律驳回申请。
拉马沙米是槟州公民权办公室顾问,他今日在光大52楼召开记者会,这麽说。
记者会上,有6位21岁及以上无国籍人士,提到本身申请多次被驳回及这些年面对的种种困难。
另外,槟州公民权助理协调官主任叶进强提到,所有申请联邦宪法第 15A 条文(公民权)的小孩,一旦年龄达 21 岁或以上,仍未获得大马公民权人士,将面对无法继续升学和各种问题,包括工作丶无法考取汽车执照或摩哆执照等问题。
他说,对於申请第 15A条文的人士而言,他们的申请只能到 21 岁。 21 岁以后,申请者就须按照第 19 ( 1 )条文继续提出申请公民权。
“但是,申请这项条文者须拥有大马永久居留身分证(即MyPR),或入境准证(Permit Masuk)。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申请者都拥有这两项文件。”
因此他希望内政部能重新检讨现有的标准作业程序,并找出解决方案,解决这些小孩面对的问题。
出席者包括该办公室(威北县)助理协调官林政行,及(西南县)助理协调官威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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