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电动滑板车获准在后巷行驶 业者有赞也有弹
(槟城26日讯)电动滑板车(E-Scooter)获准在脚车人行道及后巷行驶,业者有赞也有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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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者认为电动滑板车比电动脚车更具危险性,有人觉得以后不用接罚单是桩好事,也有业者觉得“无所谓”,因顾客群多数租用电动脚车,非电动滑板车。
槟岛市政厅昨日在月常会议中,议决落实“微型机动车辆”指南,有条件地允许民众使用电动滑板车,即批准其中一种类的电动滑板车,获准在阔度超过2公尺的脚车人行道及后巷行驶,其余的皆不被允许。
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也强调,电动滑板车不可在马路上行驶,因这在陆路交通局条例下,是被禁止的。
针对此项新指南,《中国报》记者昨日到访本头公巷古迹区,了解经营出租电动微型交通工具生意的业者看法。
目前本头公巷一带,共有10多间店铺经营上述生意,但几乎所有业者的店内,都是电动脚车居多,电动滑板车占极少数。
不愿具名的巫裔业者指出,该店有11辆电动脚车,电动滑板车仅有5辆,因为电动脚车更受游客欢迎,滑板车少人问津。
他说,若是一般工作天,该店出租电动脚车的生意额,每日可达500令吉,而电动滑板车仅有约150令吉。
他说,如果是学校假期或连假期间,电动脚车一天的生意额,高达1000令吉,电动滑板车则是约200令吉。
“两者的租用价格是一样,即每小时20令吉,而电动脚车可供2人共乘,滑板车仅一人骑行。”
他认为,槟岛市政厅落实此项指南,对他们业者没什么影响,不痛不痒,因主要收入来自出租电动脚车。
业者:“合法化”是好事
一名华裔业者已接过5、6张罚单,他认为而今电动滑板车“合法化”是好消息,可以省掉一些麻烦事。
不愿具名的吴姓业者(72岁)受访时说,因为没有出租微型交通工具的营业执照,他已接获多张罚单。
但为了三餐温饱,他就算知道会中“三万”,还是选择继续出租电动脚车和电动滑板车。
“我已提出申请多次,但不获批准。而今电动滑板车获准在后巷行驶,这样我可以省掉麻烦事。”
他说,一般上,年轻人才会玩电动滑板车,大部分有年纪或一家大小的游客,多数选择租用电动脚车。
“如果游客不会操作电动滑板车,我们会交代他们先去后巷练习,熟练后才在古迹区路段行驶,避免酿意外。”
他说,目前该店有30辆电动脚车,20辆电动滑板车。
电动滑板车更危险
“如果当局允许电动滑板车在后巷行驶,倒不如也批准电动脚车,因为后者更安全。”
一名业者指出,电动脚车有如同摩哆系统的煞车器和车灯,与滑板车相较之下,更为安全。
他说,大部分电动滑板车的把柄,并没有如同摩哆的煞车器,仅有一个煞车按键,和下方轮子的紧急煞车器。
他说,很多不懂操作电动滑板车的游客,一启动电源要行驶就翻身跌倒。
他指出,若游客不会玩电动滑板车,他们有给予劝告,提醒游客选择更为安全,又可双人共乘的电动脚车。
“我们一直都有提醒游客,不管是电动脚车或电动滑板车,仅能在古迹区范围行驶,不能驶出有红绿灯的大路。”
他说,至于游客是否遵守安全条例,则不是他们所能控制的范围。
报导/摄影:陈紫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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