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2日訊)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佳日星指出,檳州政府及地方政府認為,應仔細研究劃分住宅區內泊車格的建議,以確保符合現有的泊車格指南。
他是在第14屆第5季第2次的檳州議會的書面回答中,回答浮羅池滑區州議員李俊傑提問時,這麽說。
李俊傑提問,州政府是否會劃分住宅區的泊車格,以確保隻有當地居民能夠泊車,而泊在附近的載送員工交通工具,不會影響交通量。

佳日星指出,所有住宅區內的策劃準證在獲得批準時,都已經有特別劃分提供給居民的泊車格,每個房屋發展計劃都必須要在計劃的地段內,準備足夠的泊車格給居民。
“泊車格的計算方式是根據所興建的單位數量,發展商可興建更多泊車格,來提供給當地居民。”
他指出,所有載送員工的交通工具如巴士及貨車,都不獲準泊在住宅區內,以免影響當地交通。
“有關巴士及貨車的業者,都必須向陸路公共交通機構(APAD)申請準證,在特別的地段上泊放巴士及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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