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日訊)32歲的失婚女子帶著9歲兒子,到酒店與22歲的男友幽會,今日淩晨被宗教局人員逮獲時,聲稱隻是在該處欣賞煙花表演。
居林宗教局執法官安瓦沙裏夫丁說,該局執法人員於今日淩晨1時35分,在此間哥文寧花園一家酒店客房,揭發此事。

他說,執法員到場敲門,一名穿著整齊的男子打開房門,當時,房內有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孩。
“經過調查,這對男女並非夫婦關係,有關女子帶著兒子一起前來,意圖掩人耳目。”
“該女子聲稱已離婚4年,兒子之前與前夫住在雪蘭莪,但在學校放假期間,回到這裏與她同住,並指到酒店是要觀賞煙花表演。”
“女子起初指稱已和男友訂婚,但經過反覆詢問,她才承認今年才要訂婚。”
“這對男女聲稱是通過面子書認識3個多月,女子在檳城的一家工廠工作,住在靠近有關酒店附近的住宅區,男子是雪州莎阿南一家工廠員工。”
安瓦沙裏夫丁說,這對男女是在昨晚7時下榻該酒店房間,執法員前來突擊檢查時,該女子的兒子正在睡覺。
他說,由於這對男女未能提交文件證明他們已婚,該局援引2014年吉打伊斯蘭刑事犯罪法第25條文(幽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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