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獨家報導)“色警官警局強奸少女”案,根據女受害者口供,色警在向她錄口供當天,先以器具“檢查”她的私處,接著再以器具操作緩慢而親自上陣性侵了她。
根據其口供,色警官還以這是調查強姦案的作業程序為由,指示少女脫下衣服拍下裸照,並以要送檢為由,要少女在其面前自行剃陰毛。
據悉,16歲的受害少女是在12月28日下午,被34歲的警長針對她投報被繼父強姦一案,傳召到後者位於鉛警察總部的1樓辦公室錄口供。
據了解,受害者進入該警長的辦公室房後,就被告知因是強姦案,所以對方要檢查她的私處,當時受害者坐在椅子上,警長就叫她張開雙腿,讓他檢查。
據悉,警長還逐一命令少女脫掉身上的衣物,並拍下了數張照片。
全身赤裸的少女,再被指示剃陰毛,接著被對方以器具插入私處,豈料警長之後就當場性侵了她。
完事後,警長指示少女重新穿上衣服,告知案件還未解決,會要受害者往後回來接受調查。
《大都會日報》早前報導,吉打一名34歲的警長,在上月28日傳召一名投報遭到繼父性侵的16歲少女到警局接受調查,未料卻在警局的房間,強姦報案人;受害者在3日後報案,此案也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涉案警官已遭延扣
《每日新聞》報導,被指控強奸16歲少女的警長級查案官,目前已由警方延扣,而該警官否認少女的性侵指控。
據悉,警方已傳召受害者和家人,各別依據刑事程序法典錄取口供。
消息指出,受害者、受害者友人和嫌犯的手機,都已被扣押。
警方也取得了事發時,受害者所穿著的衣物,以進行脫氧核糖核酸檢測。
消息指出,在調查進行時,受害者也向科學鑒證組人員,指出嫌犯強奸她的地點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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