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涉嫌販運5.7公斤大麻,一對巫裔男女今早在販毒罪名下,被控上檳城推事庭。
35歲男被告莫哈末沙基爾及31歲女被告慕麗亞娜,被控在2022年12月30日淩晨1時,在丹絨武雅冷巴柏邁路一公寓單位,共同販運5.7公斤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並可在第39B(2)條文下被定罪。


莫哈末沙基爾也被控在12月29日中午12時50分,在蘇丹阿茲蘭沙路第二國產車銷售中心後巷,販運1.48公斤海洛因,觸犯同一條文。
一旦罪成,2名被告將面對死刑,或終生監禁及不少於15下鞭笞。
推事諾美拉蒂戴安娜將此案展至4月5日,以移交化驗報告及過堂,兩名被告不被允許保釋。
主控官為努魯阿蒂卡副檢察司,兩名被告目前沒有代表律師。
昨日,東北縣警區主任蘇菲安助理總監指出,育有3名孩子的寡婦,與技工男友及友人涉嫌販運海洛因及大麻,遭東北縣警區警方肅毒組逮捕。
有關毒品價值3萬6162令吉40仙,包括價值為2萬1912令吉40仙的1.48公斤海洛因,以及價值1萬4250令吉的5.7公斤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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