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羅交怡18日訊)2名供應商偷賣補貼液化石油氣供工業用途,被執法員逮捕,當局也充公544個值約4萬323令吉的液化石油氣桶。
吉打州貿消局主任阿芬迪今日發文告說,該局經2周偵查後,本月16日晚上約10時15分突擊檢查烏魯馬六甲的甘榜柏然那耀內一間倉庫。
“當時有2名男子涉嫌在把政府津貼的液化石油氣,輸入工業用液化石油氣桶,準備轉售牟利,當局充公332個12公斤津貼液化石油氣桶、212個50公斤工業用液化石油氣桶,以及20條塑料輸管。

他說,該局援引1974年供應管製法令調查,罪成的個人可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可被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公司方面,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重犯可被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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