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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司机槟机场非法载客 法庭判罚款4500令吉
(槟城20日讯)得不偿失!一名非法出租车(霸王车)司机,早前因在机场非法载客,被法庭判决罚款4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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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陆路交通局面子书专页今日发帖,指早前一名在槟城国际机场非法载客的私家车司机被当局取缔后,法庭已下判决。
该司机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APAD)第205(1)(即游说/强逼提供非法服务)条文下,被罚款3000令吉。

而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6(1)(无执照经营)条文,他也被罚款1500令吉。
任何人若触犯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不超过1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在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05(1)条文,任何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槟州陆路交通局劝告要使用公共交通服务的民众,应选择合法及有执照的出租车服务,以确保路程顺利和安全到达目的地。
当局将持续展开执法行动,严厉对付非法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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