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羅交怡20日訊)一名非法分子涉嫌濫用逾千公升的統製品汽油及柴油,昨日被控上法庭俯首認罪,被判監禁18個月。
吉打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阿芬迪昨晚發文告指出,浮羅交怡第一區水警於去年7月3日早上11時,在甘榜直落育發現有一人從後車廂正搬動數個塑料桶,裏面疑裝有汽油及柴油。

他說,執法員檢查時,發現有25個桶裝有720公升汽油,及另10個桶則裝有300公升柴油,分別私藏在住家走廊及舢板內。
“不法分子是從浮羅交怡各油站購得這些汽油及柴油,相信將通過海路走私到泰國,以更高的價格出售。”
“水警之後將該案件移交給該局采取行動。”
他說,所有充公物品包括舢板丶引擎丶靈鹿轎車汽油及柴油,約價值1594令吉80仙。
他說,非法分子的行為抵觸1961年統製品法令第21條文,昨日被押往浮羅交怡法庭面控,被判監禁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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