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28日訊) 1名雜貨商涉嫌偷藏補貼1公斤包裝食油不賣給公眾,隻賣給熟客,被喬裝顧客的吉打貿易及生活費局執法員識破,同時起獲120包食油 。
州主任阿芬迪今日發文告說,執法員在“Tik Tok”接到消費者投訴後,今早11時到雙溪大年學堂街新市鎮園一家雜貨店調查。
他說,執法員要在店內購買補貼食油時,雜貨店老板卻說沒有賣,但執法員在店後找到藏著的食用油。

他相信,該補貼食油藏著不賣,相信隻賣給熟客。
他說,當局充公所有食用油,並將援引1961年統製品法令調查。一旦罪成,非公司(個人)將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再犯將被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若是公司,一旦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若再犯將被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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