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1日訊)1名環境衛生官員承認在2016年受賄,反貪特別法庭宣判坐牢1天及罰款1萬令吉。
根據《光芒日報》報導,現年41歲的被告蘇馬迪今日在翻譯員念完罪狀後,在法官祖哈茲米前認罪。

根據控狀,被告當時是威中衛生局擔任環境衛生副主任,他被控接受5200令吉以推介屬於其兄弟的公司,提供一般基本供應給工程。
被告被指於2016年8月3日,在大山腳武拉比威中衛生局犯下上述罪行,並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或坐牢最多2年,或兩者兼施。
其代表律師洪俊本(譯音)在求情時指出,被告被革職後,還需要養妻子丶14歲兒子和中風嶽母,希望法官能輕判。
但反貪會副檢察司諾阿祖拉卻要求法庭,能夠公平的懲罰作為其教訓,也傳達訊息給民眾,包括公務員,讓民眾知道貪汙是一項嚴重的罪行。
法庭最終判對方坐牢1天和罰款1萬令吉,如果無法繳付罰款,則需坐牢5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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