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商:真是赞啦!
(北海3日讯)烟花商对内阁一致通过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无任欢迎,这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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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商陈昶合(30岁)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这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因为不需要再去警局申请燃放烟花爆竹的准证。
“在这之前,要燃放大型烟花爆竹,都需要去警局申请,之后再向地方政府申请相关准证,否则警方就会来扫荡及罚款。”
摄影:陈锋全


他欢迎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昨晚的宣布,这对烟花商来说是好事,毕竟在农历新年,一年燃放一次烟花爆竹,并不为过。
他透露,配合今年春节,他和伙伴分别向6间公司购入从中国引进的烟花爆竹,共有60至80种,款式也较往年多样化。
“我们在农历新年前一个月就已开始摆摊,在北海拉惹乌达有2摊,北赖才能园有2摊,并会一直销售至年十五元宵节。”
询及春节近尾声的烟花爆竹销售情况;他坦言,过了大年初八晚拜天公后,目前前来购买的顾客,已比较少。
他透露,他们卖的都是热门货,顾客各有心头好,也有适合小孩子玩的烟花,如仙女棒、大霞光等。


倪可敏昨晚在出席一项活动时说,这是华社引颈长盼的政策,因为过去数十年来,燃放烟花爆竹都属于非法,甚至常闹出很多意外,如今合法化,政府便可以管制产品安全,因为无论从任何地方进口烟花爆竹,都需要通过执法单位发出证准。
部长也强调,燃放烟花爆竹不再是华社专利,开斋节、屠妖节友族同胞也有燃放,合法化后,大家可以普天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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