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死你嗎】 蔡凱盈:短褲短裙,怎麼了?

最近有2宗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一宗是女子車禍後穿著短褲報警被拒,另一宗則是穿短褲被禁止進入政府醫院。
馬來西亞是個多元種族國家,各族之間“表面”和平相處,暗地裏暗潮洶湧,類似事件相信這些年來並非沒發生過,而是事件鮮少被放大。
盡管有關當局(警長、衛生總監)已經“開聲”,但這起事件尚未平息。
但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社會大眾認為,穿短褲或短裙,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
伊斯蘭的教義中,強調“遮蓋羞體”(Tutup Aurat),目的是為了保護女性的尊嚴,受人尊敬。
因此在大街小巷,我們普遍會看到穆斯林女性,都穿著長袖衣服、長褲、包頭巾,一些西亞的女性,甚至會帶上面紗,避免自己的樣貌被他人看見。
我們處在一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對此情此景,毫不陌生,而非穆斯林,則“百花齊放”,愛穿啥就穿啥,有著大大的穿衣自由。
出外逛街,喜歡穿成怎麼樣,都是個人的自由。
但自由不可被濫用。
自由,不應該不分場合、不分場所,非穆斯林穿短褲、短裙,沒有任何問題,但在前往政府部門、政府醫院時,是否應該多加注意?
不針對上述事件,隻是一個溫馨提示,若是想要去政府部門處理文件,穿著得體大方,將會是一個加分項,也是一個尊重他人的行為。
這與某些網紅,以奇裝異服展示人前,是同樣道理,隻要沒有過於“辣眼睛”,那就不應該成為一個課題。
尊重場合、尊重場所,穿衣自由就不會是一個被刁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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