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國盟及國陣,都不願“得罪”公務員。
尤其是今年6州將進行州選,以爭奪州政權的關鍵時候,更加沒有野朝領袖,願意看到旗下的任何黨員,去抨擊,甚至是得罪整個公務員體係。
所以,當接二連三,出現警察丶護士人員丶甚至是保安人員,以穿短褲為理由拒絕民眾報案丶到醫院接受治療或進入政府機構內辦公後,我們看不到政府高官,如首相丶副首相或部長開腔說話。
其實,要一勞永逸解決公務員內的“小拿破倫”,拿著雞毛當令箭,不斷重演拒絕他們口中穿短褲者到警局報案丶甚至不被允許進入醫院治療事件,隻需一張紙令。
即就是由首相丶甚至是相各部長出面,正式發出指示:
一:作為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警局,不能以衣著為理由,拒絕讓民眾進入報案。
二:作為拯救性命單位的醫院,更加不能以衣著為理由,拒絕民眾進入尋求治療。
三:一旦任何一名公務員,被投訴及被證實的確以衣著為理由,拒絕民眾進入警局報案,或進入醫院尋求治療,就得面對紀律處分。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列明,多多少少能起殺雞敬猴之效。
不過,出現接二連三的投訴後,我們沒有看到官家采取的相應行動,更遑論是發出指南。
為何強調打著改革旗幟與國陣組織團結政府後,不再像在野時般,一看到公務員體係又出現“小拿破侖”時,開腔痛斥?
去年全國大選成績顯示,不少軍警票流向國盟,以及拉馬沙米要求首相安華改革公務體係而引發的爭論,已說明穩住公務員的選票,比一切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