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0日訊)曹長自轟身亡案,疑面對家庭和健康問題的死者,相信是尋死意念強烈,他連開3槍自轟,子彈分別射中身上重要部位,包括胸口丶喉嚨與下巴和頭部。
51歲死者嘉納原本需在昨日下午3時30分執勤,但卻在原定執勤時間後5分鍾,即下午3時35分自轟身亡。

根據警方消息指出,死者嘉納已婚,育有3名孩子,分別是兩女一男,長女28歲丶次女25歲與兒子16歲。
死者是在1991年8月4日投身警界,於2021年5月17日來到檳島西南縣警局,他在警界服務已有31年6個月,在西南縣警局則服務了1年9個月,最後職位是警局行動組曹長。


根據消息,死者原定昨日下午3時30分,在峇六拜警局開始執勤,但逾時未見人。
直至下午3時35分,有同僚聽到警局後方傳來3次槍聲,趕往查看時發現嘉納已倒下,手上還握著一把瓦爾特(Walther)P99型號手槍,現場有2個彈匣和17枚子彈。
死者上半身有3道槍傷,包括胸口丶喉嚨/下巴和頭部。
警方以猝然死亡角度處理此案,死者屍體也在今早9時於檳城中央醫院太平間進行解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