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日讯)双溪大年市议员兼市议会执照小组成员依兹汉澄清,双溪大年市议会并没有要求食肆业者的营业招牌必须撤下含酒精的字眼或标志才可获得营业执照。
他强调,市议会允许食肆招牌含有酒精的字眼或标志,但前提是必须要拥有卖酒执照。
他说,想要售卖酒精饮品的业者必须先向瓜拉姆拉县署申请卖酒执照,获得批准后才能向市议会申请营业执照。

依兹汉今午连同吉打州行政议员林桂亿医生助理莫哈末菲道斯和双溪大年市议员李丽华,在新市镇花园扁担饭店召开记者会时,针对昨日有报导指,数名业者在去年底申请更新执照时,於12月11日接到市议会秘书回函“暂缓申请”(Permohonan Ditangguh),并要求业者换掉招牌上一事,这麽说。
他说,根据有关报导上所附上的市议会信函,经过调查,那是新的申请,不是更新执照。
“食肆业者之所以拿到暂缓申请的回函,是因为他们没有提前申请卖酒执照,而直接申请营业执照,加上之后又迟迟没有补上卖酒的执照是否获批的文件,由於没有跟着程序进行,所以不获批准。”

他说,根据地方政府的条例,若食肆业者没有卖酒的执照,那麽招牌就不能含有酒精字眼及标志,若原本招牌已有酒精字眼及标志,必须要撤掉。
他强调,该条例存在已久,不是新鲜事。
他透露,目前有3至4名业者的申请被暂缓,一些是因为卖酒执照问题,有些则是出顶问题丶申请名和招牌名字不一样等。
“如果业者不要卖酒,可直接申请营业执照,最快一天就可获得市议会批准,若是涉及卖酒,则需要通过执照小组在每月一次的会议中批准才行。”
鼓励业者亲自申请执照
依兹汉也赞扬食肆业者高意识,主动根据条规申请执照。
他鼓励业者免雇跑腿,可自己到县署申请卖酒执照,有什麽疑问可以当面问官员。
“申请程序不难,只要到县署谘询,官员会解说需要准备的文件,只要带齐文件申请就可,当然,申请之后也要随时跟进进度,若有缺少资料,应及时补上。”
他说,有不少案例是业者将申请事宜交由跑腿处理,结果白白浪费高额的跑腿费,有些还申请不到,反之申请费用并不高,且自己申请还能随时掌握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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