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學校的水費組別單位今年起從家用(Domestic)組別改為非家用(Bukan Domestic)組別,導致檳州學校水費暴漲,尤其是大型學校開銷倍增。
檳州供水機構(PBA)在今年1月1日起,調整非家用及特別組別單位水費,包括特別組別單位如宗教/福利院丶政府辦公場所丶高等學院及航運等的水費也調整。
根據本報向州內數間中小學了解,包括由董事部開辦的幼稚園,水費在今年突然增加,一些學校水費的增加幅度甚至一倍。

在過去,學校的水費單位是以5個價位來計算,分別是首20或40立方米用水量是22仙丶第2個20或40立方米用水量是46仙丶第3個20或40立方米用水量是68仙丶之後140立方米或280立方米用水量是1令吉17仙計算,之後的就1令吉30仙計算。
而新的計算法則隻是分首70立方米用水量收費是1令吉50仙,之後的用水量則以2令吉10仙計算。
一間華小董事會總務指出,以如今新的水費計算法,尤其是首70立方米用水量來計算,學校的水費是增加了超過100%。
“比如我的學校之前首40立方米和第二個40立方米用水量,總共加起來才不到30令吉。但新的計算法後,首70立方米用水量就已經逾100令吉了。”


同時,明新小學校方指出,該校水費確實是比過去增加了大約兩倍,即是過去水費總數乘於3,不過該校目前還可以應付。
董事會需承擔額外開銷
檳島一間中學董事透露,學校新水費數額比過去的增加了,無形中也增加了董事會的壓力。
“教育部會給學校一筆固定的水電費津貼,如果學校的水電費開銷超過教育部給的津貼,那麽董事會就需要負責。對於大型學校而言,教育部給的水電費津貼,往往在9月份時就已經用完了。”
據了解,校地若不屬於政府的學校,教育部每個月給的水電費及排汙費的最高津貼是5000令吉,如果學校這方面開銷低於5000令吉,教育部將會如數付完;如果高於5000令吉就要學校自己想辦法,因此不少學校以校養校方式,比如出租禮堂來幫補費用。
但是,如果校地屬於政府的學校,教育部將負責全數的水電費和排汙費。

學校不應視為商業單位
“從教育角度來看,我們是認為教育機構不應該被視為商業單位,因此我們希望檳州供水機構能夠恢複學校為家用水費的組別,以及保留過去的計算法,給予學校優惠。”

檳州董聯會主席李添霖接受電訪時也透露,該會有收到一些學校投訴水費暴漲的問題,而檳董聯會也已經準備致函給PBA主席即檳首長曹觀友,以反映此事。
報導:梁儀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