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大山脚 才能园巴刹 5假和尚 假尼姑落网
(大山脚12日讯)假和尚清晨7时许被抓,托钵里的钱就已有逾150令吉,警方相信,一天下来或达到500令吉也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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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中警区主任陈青山助理总监今日在一项记者会上,发布警方侦破,近来出没于大山脚巴刹及才能园巴刹的假和尚假尼姑集团。
他说,警方于本月8日及10日,逮捕3名假和尚及2名假尼姑,5人皆是泰国人,年龄介于41岁至64岁。
“警方近来,接获泰国庙、公众甚至是议员的反映,指常有假和尚出没,甚至有真正的和尚,也被当成了假和尚,因此,展开了有关行动。”
他说,警方先于本月8日早上9时30分,在大山脚市区巴刹,逮捕2名假和尚及2名假尼姑,充公4个装有40令吉的托钵,嫌犯被延扣至今日。
“警方也于本月10日早上7时15分,在才能园巴刹逮捕1名假和尚,充公1个托钵,3张红色符咒、佛牌及158令吉现金。嫌犯被延扣至本14日。”
询及一名假和尚或假尼姑,一天可以收到多少公众捐款时,他说,在才能园巴刹落网的假和尚,是于清晨7时许落网,当时托钵里已经有158令吉,因此,一天下来要达到500令吉也有可能。
陈青山透露,以上的假和尚和假尼姑,一身泰国僧服,即和尚袈裟及尼姑白色素衣,有些还会说英语,通常民众也难辨真伪。
他相信,这批假和尚假尼姑,背后是有集团在操纵。
“这批落网的假和尚尼姑,也有多次进出马泰边境的记录。”
他也说,在逮捕嫌犯后,警方有向驻槟泰国领事查证,确定是假和尚和尼姑。最简单的辨认方法是,泰国僧人的护照上,是身穿僧人服装,不是便服。
陈青山劝告 要捐款直接到庙里
所有落网的假和尚皆触犯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7(c)(乞讨)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监禁不超过一个月,或两者兼施。
同时,在移民局法令第6(1)(c)(没有准证)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同时被施予最高6下鞭笞。
移民厅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没准证下入境马国)调查上述案件。
陈青山也奉劝民众不要助长歪风,如果遇到和尚化缘,可以捐食物,不要捐钱,要捐款就可以直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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