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執業律師薛傑豪說,從法律角度而言,咖啡店業者因顧客沒點飲料,另外徵收費用的做法,並沒有違反法例,但消費者有權向內貿局投訴。
他接受本報電訪時說,據知檳城有不少咖啡店,也有此不成文規定。

“若顧客有所不滿,或者認為業者牟利,最好的管道是向內貿局作出投訴,就視乎當局如何處理。”
不過他說,也因為不過是幾角錢的事情 ,大多數人其實也懶得去投訴。
他提到,這種情況存在灰色地帶,當消費者走進咖啡店,若發現了相關的告示,大可以離開不光顧,若繼續留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另外,針對此事引起許多網民留言,會否因用詞不當而被告誹謗,薛律師認為,這種情況較難成立。
“首先,業者的確有在社交媒體上載過有關照片,其次,在網上有太多的留言,很難去準確的評定。”
他說,且前提是,業者必須證明有關留言導致其承受損失。
報導:陳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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