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设“毒品杂货店” 警捕失业汉 起获22万各类毒品
(槟城6日讯)有高达13项毒品案前科的52岁失业汉,在住家暗设“毒品杂货店”,供应多种不同毒品,甚至供应“毒果汁”到夜店贩毒。警方日前逮捕这名毒贩,成功起获值市价22万令吉的各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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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杂货店”所贩卖的毒品,包括冰毒丶海洛因丶软性毒品5仔丶大麻丶摇头丸丶WY丸(又称马丸),克他命及“毒果汁”(粉状摇头丸)。
这批毒品一旦流入毒品市场,可供3万1060人吸食,或被服用3万1060次。
摄影:陈紫凌
槟州警方肃毒组警员是於本月3日(周一)中午12时,在亚依淡某泊车场,逮捕一名本地男子,在其身上起获一些毒品。
当天下午4时,警方拉队到毒贩位於日落洞一带的住家,起获上述各类毒品,这批毒品值市价22万7914令吉。
槟州总警长拿督苏海利今早在槟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这麽说。
他说,该名毒贩有13项毒品案前科,其尿检结果也呈阳性反应,即本身吸毒也贩毒。
他说,警方相信该毒贩於今年初开始活跃贩毒,毒品主要供应到本地市场。
“由於毒品种类繁多,警方相信毒贩是通过不同管道取得毒品,目前警方仍在调查各类毒品的货源来自哪里。”
他也说,警方也在毒贩住家起获包装毒品的工具,相信嫌犯一手包办贩毒,但警方会继续调查,是否有其他同谋。
他指出,毒贩贩卖的毒品种类繁多,犹如一间“毒品杂货店”,以一站式方式供应毒品给吸毒者。
“而部分大麻已被卷成香烟,不排除毒贩为掩人耳目,同时也方便吸毒者能随时抽吸。”
他说,嫌犯将被延长扣留6天,至本月9日助查。
警已发246放爆竹准证
槟州警方已批准共246项,在开斋节期间贩卖爆竹烟花的准证申请。
苏海利受询时说,截至目前,警方已发出246张贩卖爆竹烟花准证,分别是东北县45张丶西南县28张丶威北县100张丶威中县61张及威南县12张。
另一方面,警方在毒品案中,共起获近2000粒5仔丶800粒马丸丶1400粒摇头丸丶29包“毒果汁”(粉状摇头丸)丶4公斤502克冰毒丶982克海洛因丶43.3克大麻及87.5克的克他命。
警方也援引1988年危险毒品法令(充公财产)条文,充公毒贩一辆轿车丶一辆摩哆及现款2010令吉,财物总值3万7500令吉。
目前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此案。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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