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筒饭小贩兼职贩毒 档口交易18公斤大麻砖 4人被捕
(双溪大年7日讯)竹筒饭小贩兼职在档口贩毒赚外快,售出每公斤大麻砖可赚取200令吉,和“顾客”交易时遭警方逮个正着,警方现场起获18公斤大麻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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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小贩和“顾客”落网,事发时,在档口工作的两名员工也一并被捕。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再迪助理总监指出,吉打警察总部肃毒组警员在黑木山警犬部队(K9)协助下,於周三(5日)下午6时在美农一带取缔一个路边摊档,起获17块大麻砖,重达18公斤,约值4万5125令吉。
他说,警方围剿时,62岁竹筒饭小贩正和33岁无业男子进行交易,两人双双落网,前者拥有2项刑事罪案纪录,后者有4项毒品犯罪纪录,两人尿检对四氢大麻酚(THC)呈阳性反应。
“另外两名档口员工即18岁男子和20岁男子也被捕,两人尿检皆对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后者拥有1项毒品犯罪纪录,也是警方通缉犯。”
他今日在瓜拉姆拉县警区召开记者会时,这麽说。
再迪说,该竹筒饭小贩原本就在该处做生意,相信是为了赚取外快,而兼职贩毒。
“根据调查,竹筒饭小贩可从中赚取每公斤200令吉的外快,而该毒品相信是从槟城取得,以供应本地市场,市价为每公斤3100令吉,一旦流入市场,相信可供3万6100名毒虫吸食。”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也充公一辆本田雅阁轿车及现金,包括毒品在内,总充公金额为8万5475令吉。
出席者包括该警区肃毒组主任礼祖万丶查案官法蒂娜等。
4嫌犯被延扣5至7天
再迪透露,小贩和“顾客”被延扣7天至12日,两名档口员工被延扣5天至10日。
他说,警方也深入调查两名档口员工是否涉及贩毒活动,并追踪其他涉案者。
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被判死刑,可被鞭笞最少15次。
警方同时也在同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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